清流县2010年招聘新教师公告
根据福省教育厅、福建省公务员局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人〔2010〕7号)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《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闽教考务〔2010〕1号)和中共清流县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清委[2006]5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,计划2010年新招聘本(专)科毕业生25名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则
1、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2、坚持按岗聘用、优化结构的原则;
3、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名额
1、中学教师20人。
高中5人(英语1人 物理1人 化学1人 历史1人 体育1人);
初中15人(政治1人 英语3人 数学4人 物理2人 化学1人 生物1人 地理1人 音乐1人体育1人)。
2、小学教师4人(语文2人 数学2人)。
3、幼儿园教师1人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政治思想表现好,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竞聘中学教师必需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,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;竞聘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必需具备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(含师范毕业、幼师毕业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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